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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长谈农村合作医疗
时间:2009-10-23 16:27:3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背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市从2004年开始实施此项工作,2005年全面展开。 建言:李志(市政协委员、大连市医药科学研究所药理室主任) 目前,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受许多因素制约,应尽快化解这些制约因素。一是应保证各级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因有些地方财政紧张,特别是经济不太发达的乡镇,即使现在勉强落实了补贴,但资金的可持续性受到质疑。二是必须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改善农村卫生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现象,避免小病拖成大病,减少医疗费的支出。三是要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避免医疗机构为追求利益而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四是保大病的思路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相悖。在农村,真正需要优先关注的是与农民基本健康关系密切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而且只给大病患者补贴,会使政府补偿大部分流向县级和县以上医院,使基层卫生更加边缘化。建议不断调整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方案,探索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兼顾门诊治疗,扩大对慢性病、住院分娩、人身事故等补偿范围。 呼声一:刘军(市人大代表,普兰店市太平街道龙山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俺们那里从去年开始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广大农民一致叫好,许多人已从中受益。但俺们也有点想法:第一,现在合作医疗报销比例还不是很高,对一些贫困家庭来说,去除报销费用后的医疗费还是承担不起,政府能否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第二,现在合作医疗只给住院的病人报销,去年有两个病人,一个人住院花了6000多,只给报了2000多;另一个人没住院,花了一万多也没给报一分钱,大伙都觉得不是很合理。 呼声二:刘忠德(市人大代表、庄河市塔岭镇来宝村村党支部书记) 在俺们北部山区,目前还没有开始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因为收入低,俺们那儿的农民现在还是小病抗着、大病看不起还是抗着,因为看不起病耽误了治疗而病故的村民几乎每年都有。俺们天天盼着也能开始实行合作医疗。 答复:徐立新(市卫生局局长) 今年,市政府已作出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力度,市级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额度由去年的每人10元翻番至每人20元。在去年已完成了108万人的基础上,今年内争取在全市对农村人口基本实现新型合作医疗全覆盖。至于具体报销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方案,作为卫生主管部门,我们会督促各县市区组织力量,到农村深入调查,倾听农民的声音,并对方案进一步修改,使其更加合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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