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在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与各定点医疗机构联合多措并举共为农民谋利益成效显著。
截止2月10日全县已有15300余人次享受到了新农合政策的医药费用补偿,其中出院农合病人1267人,累计医药费用140余万元,现场补偿医药费用41万余元,除开起付线以外报销比例达33.82%,个人最高补偿额达6417.28元,个人最高补偿比例达49.25%。门诊报销医药费用14000余人次,报销费用24余万元。总住院人次、门诊就诊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涨了21%和32%。同时人均住院费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分别下降了30.42%、43.3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办联合所取得的显著成效,该县归州镇向家村因胸部巨大血管瘤在县医疗中心行手术治疗后的农民徐农宗翠所说的一句话:“秭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与医疗机构联手为我们农民谋取了最大利益。”给予了高度概括。首先是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改善了就诊环境、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规范了服务行为、降低了收费标准,保证了方便快捷的诊疗程序。二是合管办与医疗机构联合制定了“三级审核制度”保证了参合住院患者的根本利益.三是合管办与医疗机构联合执行的现场补偿流程为患者提供了方便、减轻了病人负担。四是统一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规范施治为病人直接降低了医药费用。五是全县打通的模式为病人就诊提供了自主选择就医的环境。六是合管办、医疗机构分别履行告知义务保证了病人明白就医。七是合管办、医疗机构双向查房保证了病人的合法权益。八是坚持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了政策执行的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