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合作医疗试点县每月对账,严防挪用农民“保命钱”
时间:2009-10-23 16:28:0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的“保命钱”。2月1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结合实际,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严格基金管理,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先后下发了一系列基金管理制度,严防农民“保命钱”被挤占挪用。
有关部门创立“双印鉴”制度,规定调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仅要财政部门的印鉴,还必须加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农医局)的财务专用章,代理银行或信用机构根据盖有“双印鉴”的支付凭证办理转账手续。各试点县要做到县级经办机构、代理银行、财政局“三账相符”。从今年开始,各试点县合作医疗基金开户银行每月5日前向省、市有关部门寄送加盖银行公章的上月对账单,以方便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基金使用动态,进一步防范基金被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