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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新农合五项调整扩大受益面
时间:2009-10-23 16:28:1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近日,青岛开发区出台《关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额增设大病门诊的意见》,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做出五项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参合农民受益面。 一是提高政府补助标准。新农合资金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增加到80元,区财政和办事处财政各增加15元补助。二是提高重大疾病的报销额。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白血病患者每一年度内每一住院病人所有医疗费用累计报销额增加1万元,达到4万元。三是增设大病门诊报销。对于参保人员采取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和患有重症肝炎、肝硬化、高血压三期等10种情况年度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一级医院为200元,二级医院为600元)的部分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报销30%。基于病种的不同,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2000至5000元。四是增设晚婚晚育孕妇保健费用报销。符合晚婚晚育政策的孕妇从受孕至分娩期间产生的门诊保健费用按有关规定可一次性报销130元。五是设置家庭账户。从参保人员每年缴纳的资金中预留10元存入家庭账户,家庭账户的费用年度内有效。病人住院或大病门诊就诊时先用家庭账户的费用顶替个人应缴纳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若年度内未使用,可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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