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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出台农村合作医疗新方案,最高补偿调至1.2万
时间:2009-10-23 16:28:2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正当全国“两会”传出中央和地方财政今年将提高参合农民补助标准喜讯时,记者今天从海口市卫生局获悉:修改后的海口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即将出台,届时,海口参合农民将获得增加补助金、放宽封顶价、取消入院限制等更多实惠。   根据该方案,在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元不变的基础上,省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2元,市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元,均比以前增加了一倍。此外,区财政补助在原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10元。同时,治疗费用补偿封顶线也将由8000元放宽到1.2万元。若治疗费用补偿超过最高封顶线后,参合农民仍因病致贫,还可另外申请风险储备基金。   据了解,对于补偿总额,海口目前实行所费金额分段按比例累计计算。由于该方法在实际中计算较麻烦,农民很难弄清楚,所以将改为分级计算方法,即按照医院的一、二、三等级确定固定的比例,医院等级越低,所补偿的比例就越高。   由于采取分级计算,所以以往从低到高逐级入院的限制也将随之取消,农民可根据需要在本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范围内自主选择,无须办理任何转诊手续。同时,分级设立补偿起付线,以适当拉开差距。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在一级医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因病情需要转至二级医院时,取消二级医院起付线。   市卫生局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温海鸿表示,为进一步调动农民持续参合的积极性,海口还将采取“积分提高补助比例制”。对参加合作医疗当年或连续多年未获补助的农民家庭给予相应积分,按积分总额相应提高其享受合作医疗补助比例。   此外,新方案还扩大了补偿范围,婚检、住院分娩、精神病治疗、非保健性特殊治疗等都可享受相应补偿。对报销比例达不到总费用的20%的,一律按20%的比率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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