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1月1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秭归县正式运行以来,该县合管办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加强管理,搞好服务,真正确保参合患者的利益。截止3月31日,170万元合作医疗专项基金惠及了33234名秭归农民。
在运行过程中,该县合管办严格公开、公平、公正,加强病历资料审核、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严格公示制度,推行阳光作业,始终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截止目前,全县获得住院医疗费用补偿的参合患者共5321人次,获得费用补偿1207853.53元,平均补偿比例达到34.24%,其中,县级补偿比例达到28.57%,乡镇级补偿比例达到42.77%;获得门诊费用补偿30341人次,补偿费用501401.23元。仅3月份,全县住院补偿基金达65万元,平均补偿比例达38.57%,县级补偿比例30.54%,乡镇级补偿比例4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