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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建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家庭账户 加强医疗监管
时间:2009-10-23 16:29:0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监管,防止合作医疗基金浪费和流失,确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利益,滕州市结合实际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家庭账户管理。   为做实家庭账户管理,该市设立了门诊家庭账户基金。参合农民以户为单位,设立门诊家庭账户,从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纳的合作医疗基金中,按每人每年10元标准列入门诊家庭账户基金,用于报销或减免在镇(街)、村(居)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支出的医药费用,门诊家庭账户基金以镇(街)为单位实行统筹管理。   由镇(街)合管办审核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报销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定期公示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报销情况,及时向参合农民提示、告知其门诊家庭账户基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通过实施有效监督,杜绝违规现象发生,确保基金使用安全节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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