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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两大网络 青岛市农村卫生“221”工程启动
时间:2009-10-23 16:29:18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今年以来,市卫生局遵循“突出网底、着力基础、完善功能、提高水平、满足需要”的原则,实施了农村卫生“221”工程,即健全农村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两大网络,实施新型卫生支农、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两项工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夯实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础,缓解农民“看病难”。据介绍,在农村医疗卫生基础建设方面,我市将实现“三个突破”。一是镇(村)卫生院(室)一体化管理实现新突破。按照“规划先行、规范建设、填平补齐”的原则,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109个镇(街)卫生院实施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起基本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农村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是用一年的时间全面完成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改造。今年由市财政安排专项医疗设备补助资金,重点完成3119个村(居)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三是将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深化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提高运行效率。 用两年时间完成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真正把预防保健工作落实到基层,服务到农民。我市将把镇级防保职能从镇卫生院剥离出来,按照每6-8万人口或1-2个镇设立一个工作站的标准,在全市农村建设独立的镇(街)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工作站,作为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管理,并监督指导村级预防保健工作。按照每万人口1.5-2.5人的标准配备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工作人员,实行公开考录。 以城带乡、反哺农村,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水平。近年来,我市在扶助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方面重点开展了新型卫生支农服务和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两项工程。今年,这两项工程将得到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未来5年,青岛市将实现每个重点村卫生室有一名大学生,全市90%以上的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缓解农民“看病贵”。我市自2003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截至2005年底,全市参合农民达到406万人,人口覆盖率达91.8%,仅2005年就为107万人次报销医药费9650万元。2006年,我市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筹资标准达到了每人每年50元-80元。到“十一五”末,政府补助和农民个人缴费总水平将达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而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也将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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