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沭阳农村四类人员可享受医疗救助
时间:2009-10-23 16:29:5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沭阳县在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群中,实施医疗救助。此措施将惠及全县范围内常住农业人口中的“四类人员”。   这四类人员分别是:当年发生医疗费用实际个人负担超过1000元的五保对象;当年发生医疗费用实际个人负担超过2000元的农村低保对象;当年发生医疗费用实际个人负担超过2000元的享受40%救济费的在乡60年代精简老职工;当年因患大病发生医疗费用实际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其他农村居民。   据悉,需要救助的这四类人员只要在报销合作医疗费用后的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如医疗诊断书和合作医疗报销费用凭证等,便可得到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对已发生超出规定的医疗费用提供医疗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3000元。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