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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河县提高农牧民参合补助
时间:2009-10-23 16:29:5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参加合作医疗后,从一年的医药报销可以看出来,真正受益的是我们农牧民。现在县里又提高了报销比例,老百姓参加合作医疗更积极了”,6月18日,萨尔托海乡牧民比扎提高兴地对记者说。   今年,青河县被列为国家级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县,国家用于大病补助的基金也随之增加。在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每人每年缴纳“参合”费用30元的基础上,国家、自治区为“参合”的农牧民每人每年再补助资金20元,县政府为每一位农牧民每年补助10元,这样政府补助资金达到了50元。   在政府补助资金提高后,青河县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通过科学测算,调整方案、提高保障水平,将“参合”农牧民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万元。同时大病住院报销比例也有所调整,如在乡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由50%增加到60%;大病在自治区、地、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0%、35%、30%分别增加到35%、40%、45%。这一措施大大提高了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也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疾病负担,缓解了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看病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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