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江门市农村合作医疗领域内将实行住院双向转诊制
时间:2009-10-23 16:30:1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记者从江门市卫生局获悉,刚刚出台的《江门市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双向转诊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农村合作医疗领域内实行住院双向转诊制。该方案明确了基层医疗机构和市级县级医院之间的转诊条件,同时以惩罚性的措施确保市级县级医院及病人切实执行转诊制。有专家表示,这是一项有益探索。   据了解,自今年2月份卫生部明确表示将在全国推广双向转诊制以来,江门是率先在我省实施这一制度的城市。   现状:小病也去大医院造成资源浪费   据统计资料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江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2362109人,住院人数5632人,住院总费用达22109204元,其中1174人次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费用,就达到9009744元,2227人次在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费用为9531552元,2231人次在镇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花费只有3567908元。   江门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科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数据表明级别越高的医疗机构费用就越高。虽然级别高的医院收费比较贵,但能够报销的住院费用比例不高。普通分娩、感冒发烧、急性阑尾炎这些常见病完全可以在卫生院解决,但是不少农民还是喜欢直接到至少县级或以上医院就医。既增加了自己负担,也是一种医疗资源的浪费。   如何进行双向转诊:首次尝试使用经济杠杆分流病人   据江门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有关人员介绍, 双向转诊制实行患者自愿的原则,要求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恢复期)在基层医疗机构即乡镇级或县级(上转市级医院)医疗机构治疗,危重症在上级医院即县级及以上医院治疗。当出现符合上转的7种条件时,基层医疗机构须将病患上转至市县级医院。当出现符合下转的7种条件时,市县级医院又必须将病患下转至乡镇级或县级。   双向转诊制实行上转病人逐级转诊,转诊时病人持“江门市双向转诊记录单”到相关的医疗机构就诊;病情稳定后和不需要特殊医疗器械进行康复治疗时,就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该方案同时以惩罚性措施确保病人及市级县级医院切实执行转诊制。   基层医疗机构对符合上转条件的病人而不办理转诊的,发生医疗纠纷和事故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上级医院对符合下转条件的病人不办理转诊的,医院所收病人住院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上缴给同级卫生局专项卫生院扶持基金,用于扶持贫困卫生院建设。医院决定下转的,病人本人或家属不同意签字转到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的,病人住院的合作医疗补助标准降低50%。   医疗机构要明确告知病人,逐级转诊程序和报销比例,未尽告知义务的医疗单位,要承担不能报销部分的费用。   最大问题来自下转: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水平刻不容缓   据了解,一般来说,由下转单位即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上转至市级单位并不成问题,最可能产生问题的环节是下转,阻碍既来自上转单位也来自病人。   当符合下转的条件出现时,将病人下转到卫生院或县级单位,会增加其的业务收入,他们不会反对,但却会减少上转单位如县级或市级医院的业务收入,这样很容易出现病人应当下转时医院却不放人的情况。江门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有关人员估计,如果真正做到符合条件即下转,上转单位的业务收入可能减少20%~30%。   因此,在下转环节,加强对上转单位的监督是保障下转顺利运作的重要手段。卫生局每个季度将会组成专家小组,对各医院进行抽检,若发现违规通报批评,没收全部所得。   下转的另一个阻力来自病人,他们对目前的卫生院的技术力量和医疗水平信心不大,可能会反对下转。有关人员说,如果医院认为可以下转,病人不同意的,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会降低50%。降低报销标准对促使病人同意下转“杀伤力”很大。同时,增加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改善提高其医疗设备和技术水平的工作也刻不容缓。   据记者了解,为了鼓励农民到卫生院住院就医,江门市卫生局已经在新会、开平、鹤山的4个镇开展即时报销制度,农民住院后可以马上向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这一措施实行之后,住院人数起码增加了15%~20%。   江门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双向转诊制出发点是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分流病人,最后达到基层医疗机构和县市级医疗机构分工合作。如果没有相应的经济手段来作引导或奖惩,双向转诊制就很难生效。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