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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调整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时间:2009-10-23 16:30:4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记者获悉,成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将由成都市卫生局划归成都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管理,根据新近出台的政策,参加成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医药费起付线将由乡(镇)卫生院80-200元统一下调到50元,封顶线由1.2万元统一提高到2万元,报销费用比例在乡镇卫生院由30%提高到45%以上、县级医疗机构由20%提高到30%以上,参合的农村妇女住院分娩,将享受每人500元的定额补偿。   截至6月底,该市有103.85万人次享受“新农合”医药费补偿,补偿费用共计5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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