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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构筑城乡卫生安全屏障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
时间:2009-10-23 16:30:4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为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8月上旬,沈阳市再次出台了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政策。政策规定,在今后3至5年内,沈阳市将斥资16.09亿元,为城乡居民构筑卫生安全屏障,使沈阳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得到完善,重大传染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基层卫生体系健全,群众小病不出社区和乡村;城市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病有所医,贫有所助;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医疗保障能力逐步提高。   从2005年5月起,沈阳市全面实施卫生医疗改革,在农村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城镇实行特困群众大病救助制度,今年年初又在全市建立起了便民平价医院网络,从7月1日起,又实行了全市所有医疗机构试行门诊病历“一本通”制度,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看病负担。为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沈阳市再次出台新政策,斥巨资打造卫生安全屏障。   从今年起,沈阳市将逐步提高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组织农民的受益幅度。目前沈阳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的农民已由2005年的88.12%提高到91%。政府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由2005年的每人每年31元提高到今年的每人每年50元,以后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同时,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报销医药费的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1万元,起付线由300元降低到100元,住院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60%,可报销费用的用药品种增加到400种。同时,沈阳市将完善农村三级医疗网建设,强化县(市)中心医院、中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功能建设。为解决农村贫困人群看病问题,沈阳市建立了农村贫困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对五保户、孤寡老人、农民工等贫困群体开展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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