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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合作医疗最高补偿达1.5万元
时间:2009-10-23 16:30:4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父亲住院得到合作医疗补偿15000,相当于我一年半的工资!”秭归县茅坪中学教师向德蛟激动地告诉笔者。 秭归县自2006年1月1日实施合作医疗以来,本着“一切为了农民的利益”,不断提高参合患者的补偿比例,努力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真正为参合农民服务。截止7月30日,全县共为近6万农民补偿医药费用近500万元,住院医疗费用平均补偿比例达36.6%,个人最高补偿金额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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