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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推进农村合作医疗
时间:2009-10-23 16:31:0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近年来,重庆江津市通过引导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设立“济困门诊部”、“济困病房”,实行单病种限价和全面降低药价等措施,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003年11月以来,江津市通过广泛动员,让农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主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财政局、市合管办联合下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同时设置了低起付线、高补偿比例和补偿封顶线;实施了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病统筹的补偿政策。几年来,江津市在全市设立住院补偿报账点45个,门诊报账点426个。还投入5000多万元,改扩建市镇卫生院17所,购置医疗设备300多台(件),建成合格村卫生室95个,示范村卫生室50个,不断改善医疗点条件,让广大农民看病报账“就地、就近、方便、快捷”。   江津市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住院基金风险由市、镇(街)、医疗机构按比例三级分担。明确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执行《用药目录》和《医疗服务报销范围》的规定,为参合人员提供“目录”外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的,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的同意。村、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的月门诊次均费用分别不得超过15元、25元和30元;每张处方药品急性病不得超过3天量,慢性病不得超过7天量。这些措施使群众的门诊和住院费用都有明显降低。2005年,该市医疗机构门诊次均费用由2004年的41.94元下降到16.97元,下降了59.54%。   江津市还全面降低药价,实行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   对近30个单病种实行限价收费,让患者在享受优质服务的同时得到20%至30%的价格优惠。市人民医院设立的“济困门诊部”开诊4个多月来,已接诊边远贫困山区的农民、城市下岗人员、农村五保户及特困户、城乡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等500多名,优惠金额1万余元。   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大减轻了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据调查,江津市农民因经济困难应就诊而未就诊比例由2003年前的46.61%下降到25.2%,住院率由2.5%提高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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