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海南省再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 药品报销目录参照城镇医保
时间:2009-10-23 16:31:0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记者从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暨现场会上了解到,自9月1日起,我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均参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届时,我省将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并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范围将有明显扩大。   据了解,为继续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我省还要求,各市县(区)要及时调整报销范围、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要扩大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厂矿企业医院、农场医院、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以方便广大参合农民就近看病;要积极探索使用家庭账户资金的有效措施,减少资金沉淀,可采取以行政村卫生室为单位消费家庭账户资金、资金按季预拨、年终考核评估,奖优罚劣。   另外,各市县(区)每年年初应对上年本级新农合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基金结余较多的,可对上年度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农民家庭实行大病二次补偿,要通过不断完善补偿政策,使共济账户资金年结余率低于年筹资总额的15%。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到2007年底要实现新农合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目标。为此,我省要求参合率达85%以上的市县,要巩固已有的参合率;参合率尚未达到85%的市县,2007年7月1日前应将参合率提高到85%以上,确保2007年7月1日前全省参合农民人数达到430万人以上,参合率达到85%以上,比全国提前3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