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凤翔县汉封乡关村67岁的李别智老人拿到在县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的10625元医疗费时高兴地说:“这会儿咱庄稼人也敢装心脏起搏器了,政府确实给咱办了件大好事!”李别智老人患冠心病多年,经常要打针吃药,这使本来就经济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今年参加县上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动员他到县医院安装了心脏起搏器,为他报销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用,老人高兴地逢人就说党的政策好,新型合作医疗好。
作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凤翔得到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好评,农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了372004多人,占农业人口的88.1%。
通过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凤翔县农民的健康意识普遍得到增强,过去农民“大病扛、小病拖”的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因患先天性心脏病的汉封乡关村农民程翠花,在参加合作医疗后,也做了心脏起搏器安装手术,她住院共花费29456元,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在她出院的当天,就按照有关政策为她报销了11217元,程翠花高兴地说:“党的政策就是好,咱农民看病都能报销了!”据县合作医疗办公室统计,截至7月底,凤翔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群众累计住院治疗7162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县农民门诊人次增长12.7%,住院人次增长22.7%。
据悉,从6月1日起,凤翔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群众用药范围、报销比例、起付线等及时进行了调整,平均补偿比例由22.8%提高到了42%,人均补偿费用由543元提高到787元。截至今年7月底,凤翔县为农民群众累计补偿医药费445万元,占全县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38.6%,且农民人均住院费用由去年的3207元下降到今年7月份的1877元。住院农民的医疗费用较去年同期降低了13.2%,实现了住院费用的减少,让农民群众真正体会到了新型合作医疗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