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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州农民受惠合作医疗 人均住院补偿费达1100多元
时间:2009-10-23 16:31:3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兴东镇机场新村参合农民王少槐患肺癌今年4次住院,共花去医药费3.3万元.9月初,他办理了结报手续,共获得1.08万元补偿,他兴奋地告诉乡亲们:“这样的事以前想都不敢想,合作医疗是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像王少槐这样尝到甜头的农民在我市还有很多。截止8月底,该市共有9508人次获得补偿1116.04万元,人均补偿1173.79元,比上年增加78.67%。 今年,江苏省通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扶持力度,在南通市范围内率先按照人均50元的标准筹资,并及时调整补偿政策,一级医院补偿起付线由去年500元调低到300元,报销比例提高了20个百分点,封顶线由2万元调高到3万元。针对一些慢性病患者长期服药、治疗花费高的特点,我市将尿毒症血透、恶性肿瘤放化疗等6种严重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补偿范围,同时调整充实了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为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民心工程”办实办好,通州市还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合作医疗基金每一分钱全部公正、有效地用到参合农民身上。一方面,严格按照“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管用分离”的原则,对合作医疗基金实行“精细化”管理,由市合管办根据市人寿保险公司的报销进度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款,按月拨付基金,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另一方面,切实提高基金使用透明度,全面实行住院补偿信息公示制度,利用市党政信息网及新闻媒介每月公布基金使用情况,各定点医院和镇结报点每月5日前公示当期结报补偿情况。此外,我市各定点医院均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采用医院垫付结报的方法,确保参合患者在出院时便可拿到补偿费用,方便了群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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