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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诱导农民过度医疗
时间:2009-10-23 16:32:0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为防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实施过程中,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对缺乏医疗知识的农民进行诱导,推荐使用报销目录以外的药品,并为得小病的农民患者推荐进行大病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的出现,日前黑龙江省出台新措施明确规定,诱导农民过度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查实,将可能受到被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严厉处罚。 黑龙江省近日出台新措施明确规定,对未经患者同意违规使用目录以外药品,以及诱导农民过度医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受到三次通报批评的将被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严重套取或变相套取合作医疗基金,以及为患者提供过度医疗且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三年内不能再次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 同时新措施还规定黑龙江省县域内取消县和乡镇之间的界限,实施“一证通”,让农民自主选择服务好、价格低的定点医疗机构。在转诊工作中,对应转诊而不予转诊或拖延转诊造成严重后果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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