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温州市明年补助幅度加大 新温州人将可参保新农合
时间:2009-10-23 16:32:0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明年省、市、县财政将加大对新农合参合农民补助幅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为今后扩大受益面和提高补偿率奠定基础。同时,全市筹资、结报时间和参合对象也将根据2007年新农合整体推进思路,进行统一规定。这是记者昨天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从2003年底,瓯海区、文成县两地成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启动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到2005年底,全市11县(市、区)相继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员会,农民陆续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工作在我市全面铺开。今年截至9月底,我市参保农民达398.71万人,参合率为76.91%。在此期间,36089名参合农民产生住院总费用38568.75万元,报销金额7393.9万元,住院补助率近20%。其中享受5000元至1万元补助的农民有2558人,享受万元以上补助的农民有1719人,最高补助额达4.26万元。   据了解,我市有关部门计划在使用明年各级财政新增补助的同时,对全市新农合筹资、结报时间和参合对象进行统一规定,以期整体推进我市新农合进程,达到明年全市参合率达80%以上的目标。 根据规定,2007年度新农合参保的宣传发动时间统一为今年11月和12月,12月25日前为集中宣传发动和登记缴费时间,新农合筹集资金中农民个人负担经费的收缴应在2006年底前完成,逾期未参加的农户只能在下年度参加。同时,明年参合农民结报时间将统一调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统一参保对象规定上,确定我市明年参与新农合的人群将不局限于本地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中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及子女,同样将“新温州人”纳入其中。   据悉,为使参合农民在新农合中更加受益,明年我市卫生部门还将安排筹资额的10%至20%作为门诊费用,在各县(市、区)全面推行大病统筹结合小病门诊报销形式。届时,参保农民在乡镇级卫生医疗机构就诊后产生的诊疗费也可进行报销。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