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福州将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
时间:2009-10-23 16:32:2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记者20日从卫生部门获悉,日前召开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传来佳音,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经验获得好评,并作为典型在全省推广。我市农民参加医保的平均参合率达到89.97%,远远超过了全省要求的80%。同时,我市将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争取明年实现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居民的目标。   福州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2005年,罗源县首先在全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6年是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最多、县份最多的一年。罗源县进入第二年度省级试点,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等三县市于9月1日顺利启动试点;马尾区由区财政补助,于10月1日开始试点。全市已有五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农合工作。   新农合的参合率大大提高。去年罗源新农合试点的参合率仅为79%,今年,我市各试点县(市)参合率都在87%以上,全市平均参合率达到89.97%,参加人数达到197.42万人,占全市农民的51.4%,工作进度、参合率等主要指标均居全省领先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行,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农民。截至今年10月31日,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共补偿医药费706万元,人均补偿750元,其中个人最高补偿10890元。人均医疗费用从去年的3289元降到3031元,降低了7.5%。各定点医疗机构平均就诊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   根据部署,我市将要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7年新增闽侯县、闽清县和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的农业人口;原计划2008年覆盖到永泰县、平潭县,由于这两个地方的积极性高,已向我省申报提前于2007年启动这一试点工作,为了便于财政决算,明年要从1月1日正式启动这些地方的试点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扩大新农合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明年各试点县的筹资标准保持今年的水平,人均总额不低于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10元保持不变。闽侯由省级以上补助16元/人,市级补助3元/人,县里补助21元/人;闽清、永泰、平潭三个县由省级以上补助30元/人,市级补助10元/人,县里不补助;仓山、晋安由省级以上补助10元/人,市级补助15元/人,区里补助15元/人;马尾区区财政补助每人40元,明年纳入省级试点后,加上省补助10元/人,市补助3元/人,每人筹资标准将达到63元。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