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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明年启动新型合作医疗
时间:2009-10-23 16:32:3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记者12月3日从伊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有效解决伊宁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从明年1月1日起,伊宁市将正式启动惠及广大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 到2010年,伊宁市将建立起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和诊疗服务为内容的、满足全市人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同时,全面建立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服务和管理体系,农牧民“参合”率达85%以上。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整合、填平补齐的原则,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和护理站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新建、改建居民小区计划中,应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用房计划,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建设、使用。按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全市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所、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3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逐步承担起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社区服务站可多元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今后,伊宁市区原则不再建立新的公立医院,着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同时,采取乡村干部进村入户等办法,引导广大农牧民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鼓励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市财政局每年要确保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全额到位,并做好农牧民个人每人每年20元费用的收缴工作,不得任意延长收费期限(当年底应全部完成下一年度缴费),不得跨年度吸收农牧民参加合作医疗。还要将村卫生室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每个行政村建一所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不少于6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建设,力争到2008年行政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实现村村有卫生室、基本医疗设施和医务保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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