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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农民可“报销”门诊费
时间:2009-10-23 16:32:5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今年1月1日起,海城将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的受益面,调整医药费补偿内容,其中低保户、特困户参合农民患病可获得二次补偿金,个人全年医药费补偿金最高将达到2.5万元。 2006年1月1日,海城全面启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已有70.6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5%,城乡共设立42所定点医院接待参合农民门诊住院治疗。 今年,海城将取消参合农民原有的家庭账户,实行门诊医药费补偿制度,参合农民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药费,除门诊单项检查超过50元以上的费用外,每次可以按20%的比例报销,该报销金额将记入个人全年封顶线中。低保户、特困户参合农民患病,每人每年在享受最高报销封顶线1.5万元后,剩余的医药费(去掉参报金额数),每万元将按照30%的标准实行二次补偿,最高限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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