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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5000余低保人员参合费政府埋单
时间:2009-10-23 16:32:5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家住平罗县糖厂家属院的朱凤琴近日体会到了参加城市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她因患风湿性心脏病住院花去了5.6万元的医药费,平罗县城市合作医疗中心为她报销了1万多元。该县像朱凤琴这样由县政府埋单的城市低保人员有5268名。 2006年,平罗县城市合作医疗在上一年参保范围的基础上,将享受遗属生活费的人员和财政供养的临时工纳入城市合作医疗参保范围,城市低保人员参加城市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的20元,2006年全部由县民政部门全额补助,补助金额为105360元,减轻了低保人员的负担。城市医保中心统一基金筹集标准,由2005年个人缴费10元、20元统一提高为20元,住院补偿比例在2005年的基础上统一提高20%。最高住院补偿限额由去年的4000元、6000元统一提高到今年的10000元。这样,2006年与2005年城市合作医疗人员住院统筹支付人均增加了444元,住院统筹支付人均增加了1.6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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