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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已有500多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
时间:2009-10-23 16:32:5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农民每年只需交纳10元合作医疗费,患病后就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医疗费,大病最高报销额还可达5000元——10000元之间。黑龙江省自2004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这项制度已使这个省的511万农民受益,两年多来为农民报销医药费2.64多亿元。 黑龙江省自2004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每人每年只需交10元合作医疗费,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35元,农民患病后就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医疗费,大病最高报销额在5000到10000元之间。 保证外出打工的农民也能享受到医疗保险,2006年,黑龙江省还修订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参保农民工一旦有大病发生,可以享受最高支付15万元的医疗保险统筹金。农民工拿着暂住证,到所在区劳动保障部门就可以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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