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自2005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农民看病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该县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重头戏来抓,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2007年的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进一步简化农民报账手续、降低报账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努力提高经办机构服务效能,完善各项制度和配套政策,切实降低农民医疗费用,使全县五十万农民更多地享受到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
一是减化报账手续,尽量方便农民报账。各乡镇均设有合作医疗服务站,外地住院患者不用跑路可以委托服务站工作人员实行代理报账;县内医院住院患者出院时就在所住医院直接报账、领取现金。二是降低报账起付线: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住院报账起付线分别由原来100元、200元统一下调为50元;县级医疗机构由原来的300元下调为200元;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取消住院报账起付线。三是提高住院报账比例: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的报销比例分别由原来的45%、40%统一上调为50%;县级医院由原来的30%上调为40%;县外医院由原来的30%上调为35%。四是上调住院报账封顶线:个人年报账封顶线由原来的10000元上调为15000元。五是将无责任人或无赔偿能力的意外伤害或伤残、恢复功能性矫形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畴。六是对长期患慢性病又住不起院的人群每年给予300—400元门诊医疗费的补助。七是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除按规定报销费用外,每人另行补助100元。八是扩大用药目录,将《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由原来的454种增加到670种,同时将精神病患者和肿瘤患者的治疗性药品全部纳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九是全县对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统一实行网络管理,统一诊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长。
据测算,通过这些政策的调整,2007年将为全县住院农民多报销医药费四百多万元,大大地减轻了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全县五十万农民将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作者单位:南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