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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化解农民看病难题
时间:2009-10-23 16:34:3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日前,西华池镇三里店村种子洼自然村农民杨小燕,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销了8000元的医药费。“参加合作医疗时只缴了10元钱,医院就报销了这么多,而且还报销得这么快,真是赶上了好政策。”说起合水县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化解了农民看病难题时,今年47岁的杨小燕充满了感激之情。 一年前杨小燕感到胃部疼痛,在医院被确诊为脾脏肿大、食道静脉曲张和萎缩性胃炎,医生建议她住院手术治疗。今年3月6日,杨小燕在庆阳市人民医院成功做了手术,共花去医药费用30604元,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她报销了8000元的医药费。截至目前,合水县有12.5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农村总人口的85.5%,筹措合作医疗总基金188.04万元。而像杨小燕一样,全县已有402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得到27.21万元的住院报销。 肖嘴乡卓堡村农民石玉红,2005年因车祸损伤脾脏住院做了切除手术,支出治疗费用17000多元,不但花完了他多年的积蓄,而且借了亲戚朋友的钱。住院造成他家经济拮据,生活困难,真正是“一人有病,全家受穷”。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切实减轻了农民群众就医的经济负担,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和利益。 为了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落到实处,为农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县上成立丁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办公室,成立监督委员会,完善监督机制,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办法》、《基本药物采购及价格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制度。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办法,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需缴纳基数50元,扣除自付费用后报销60%,最高报销数额为2000元;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住院需缴纳基数150元,扣除自付费用后报销50%,最高报销数额为5000元;在市级及以上医院住院需缴纳基数800元,扣除自付费用后报销40%,最高报销数额为8000元。为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上印发了10多万份《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目前,农民有病可自主选择医院就诊,出院后按规定报销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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