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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实现医保经办城乡一体化
时间:2009-10-23 16:34:38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69岁的吴语苓大妈最近住院花了12700多元医疗费,这对于一个农村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非常巨大大的数字,但她没料到由于年前交纳了15元新农合医疗金,因此,在办理出院手续的当天,便得到了5800多元的医疗补偿。而这只是烟台开发区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的其中一例。 烟台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07年1月1日实施,为减轻未失地农民的医疗负担,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步伐,便于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衔接,减少机构设置,提高服务效能,该区将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改编为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经办为一体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合理整合人力、物力资源,减少了编制职数,提高了设施使用率,仅投资10余万元即完成了新农合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及计算机硬件设施配置。该区还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务所,定编2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合署办公,负责新农合医疗资金的筹集、参合人员信息录入、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稽查及政策咨询等工作,不仅缓解了区级经办机构的压力,而且解决了基层机构归口管理问题。烟台开发区医保经办城乡一体化的实现为下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打下了良好基础。 (作者单位:烟台开发区医疗保险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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