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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试行单病种最高限价 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时间:2009-10-23 16:34:4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大冶试行单病种最高限价,监督约束医院超标准收费和不合理收费的行为,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据了解,该市本着农民能够承受,医疗机构能够接受,合作医疗基金能够承担的原则,通过科学的基线调查,测算出科学合理的费用标准,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在市内各定点医院对正常分娩、剖宫产实行最高限价,其中市级医院正常分娩1100元,剖宫产3000元;乡镇卫生院正常分娩500元,剖宫产1300元。即参保住院分娩的孕产妇按实际住院费用按比例进行报销,实际住院费用超出最高限价的部分,由市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后从医院的补偿费用中扣除。   金山店镇白云村三组的孕妇罗某因难产,在医院做了剖宫产手术,出院时医院只收了520元费用,比以往节省了900元。   单病种实行最高限价,费用下降趋势明显,市级医院2006年正常分娩平均费用820.56元,相比下降了37.48%;剖宫产平均费用2431.18元,相比下降了30.26%;乡镇卫生院正常分娩平均费用507.68元,相比下降了9.08%;剖宫产平均费用1314.69元,相比下降了7.47%。   同时,参保人数明显上升。2003年合作医疗孕产妇住院人数仅占孕产妇总数的12.51%,而2006年参加合作医疗孕产妇住院人数占孕产妇总数的72.54%。并且,孕产妇选择了住院分娩,降低了新生儿和孕产妇死亡率,该市的新生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都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据悉,该市将逐步扩大单病种限价范围,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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