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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人大积极促成县政府提高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
时间:2009-10-23 16:34:4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前不久,福建省连城县人大代表在下乡调研时发现,群众普遍反映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标准较低,农民负担较重。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的建议,及时向县政府反映,引起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一是降低住院补偿起付线(“门槛费”)。县级医疗机构由500元调整为300元,县外医院由1000元调整为800元,10岁以下儿童再降低50%。二是调高住院补偿封顶线。一人次住院可补偿的医疗费用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为3万元,全年2次以上住院的累计补偿金额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为3万元。三是提高补偿比例。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补偿比例由60%提高为70%、在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比例由45%提高为50%。孕产妇住院正常分娩每例定额补偿由200元提高为350元。县级医疗机构病理性产科的补偿比例由50%调提高70%,县外医院由30%调整为50%。新政策出台后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纷纷称赞人大代表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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