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洪雅县上半年3万多参合农民获补652.9万元
时间:2009-10-23 16:35:1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洪雅县柳江镇凤凰村4组村民唐启伦8年前就患上了风湿心脏病,由于家庭经济不宽裕,一直拖到了今年6月才到省人民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5万多元。7月6日,唐启伦在该县柳江镇中心卫生院新农合结算处,领到了医疗补偿金24126.8元。 “在我家经济困难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帮了咱大忙,缓解了我家目前的经济压力!”唐启伦说,他家有3口人,为了给他治病和供养孩子上学,家里目前已是负债累累,除开亲戚朋友借的不说,仅银行贷款就有17000多元,新农合医疗补偿金终于可以让他喘一口气了。 据柳江镇中心卫生院新农合结算处负责人介绍,唐启伦只是洪雅县今年享受到新农合一次补偿和大病二次补偿的参合农民之一,按2007年洪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的有关规定,唐启伦5万多元的医疗费用在扣除800元的起付线和不予报销部份后,按30%的标准报销,补偿金额为14380.3元,加上大病二次补偿的9746.5元,共计补偿金额为24126.8元。 据洪雅县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介绍,2006年,该县有249600名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83.57%,34891名参合农民直接受益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领到补偿金607万多元。2006年底,该县进一步加大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组织乡镇、村、组干部深入农户家中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墙报等宣传工具,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政策和典型事例,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保障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让惠民工程更惠民,去年底,洪雅县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洪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试行)补充规定》,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调整补偿方案:降低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实行大病二次补偿制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下调为40元, 补偿比例提高到60%;县级医院起付线由300元下调为200元,补偿比例提高到50%;县外定点医院补偿比例由20%提高到30%;县外非定点医院补偿比例由10%提高到15%;个人全年累计补偿金额封顶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大病二次补偿不计在内);实行大病二次补偿制度,对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较多的参合农民进行二次补偿,一次性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2万元的,在扣除不予报销医疗费用后给予5%比例二次补偿,2万元至3万元的10%,3万元至4万元的15%,4万元以上的20%。全县农民参合积极性空前高涨,2007年,该县参合农民达到273373人次,参合率高达91.51%。 曾对新农合持怀疑态度的柳江镇凤凰村村民王国清说,去年,他是抱着试一试心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今年4月他的女儿生病住院花去医疗费46000多元,邻居告诉他可以到镇卫生院的新农合结算处报销部份医疗费用,半信半疑的他直到6中旬才到该镇新农合结算处咨询。“真没想到工作人员是那么热情!女儿的医疗费用报销了21492.7元!”如今,王国清回想起为女儿的医疗费用报销到医院咨询之事时,高兴、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据洪雅县卫生局负责人介绍,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便将其作为全县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列入了全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委书记、县长多次深入医疗单位调研指导;县财政局、新农合办等部门加强了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县卫生部门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牵头作用,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着力提高各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严格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据随机抽样调查,2006年该县人均住院费用与2005同期相比下降了19.24%,日均住院费用下降了19.94%;农民对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的满意率达95.5%,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满意率达93.3%。 据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一年多来,洪雅县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了明显缓解,农民患病就诊率明显提高,健康意识明显增强。今年1至6月,该县就有36206名参合农民直接受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领到补偿金652.9万余元。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