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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限价 让实惠真正落到参合农民手里
时间:2009-10-23 16:35:1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崇信县锦屏镇关村的王伟林,去年11月因急性阑尾炎住院手术花了2500多元;今年3月,柏树乡马新庄的马娟娟得同样的病、在同一家医院治疗却只花了1700多元,这一巨大反差来源于平凉市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广泛推行的一项政策:单病种限价。   “医疗费用降不下来,新农合最大的受益者将是医疗机构,而不是参合农民。”这是平凉市合管部门对新农合医疗费用进行严格监管的初衷,而单病种限价则是医疗费用控制的强有力手段。所谓单病种限价,是对常见病、多发病最高费用进行限定,不同医疗机构最高限价不同。参合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不同的医院;住院期间,超出限额的费用将由医疗机构“埋单”。   为了让政策落到实处,市卫生部门划出两个硬杠杠:参合病人人均住院总费用不得超过全省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平均水平;参合病人住院总费用不得超过同种疾病未参合病人的住院总费用,超出部分要从定点医疗机构扣回。同时还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平均住院总费用年增长率必须控制在10%以内,增幅超过10%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严控药价是平凉市为新农合医疗费用“瘦身”的又一利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同时严格执行《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控制目录外用药比例。大处方、重复用药以及医务人员开搭车药等现象都被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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