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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成参合农民未享门诊报销 看病只选便宜药
时间:2009-10-23 16:35:2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日前,一份来自市政协的报告显示,本市90%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未能享受到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的比例偏低。记者在走访海淀农村时了解到,“参合”农民对“只保大病不管门诊”的报销方式不能理解,并提出“新农合”政策应多考虑门诊报销。村民普遍认为,“新农合”的起付线、报销比例设置应适当调整。   农民门诊看病不享受报销   海淀区苏家坨镇车耳营村村民张巧云告诉记者:“没有门诊看病报销的说法,按照规定只有住院报销的比例。对大多数农民来说,住院看病是少数,平时花几百元的门诊看病费享受不到报销。”   她介绍,2006年孩子曾患肺炎在儿童医院看病,后因离家远转到309医院。医生说可以住院也可以不住院。为了省钱她提出不住院,只按照要求定时就医。由于属于门诊看病,2000多元的花费未能享受任何报销。   同村的村民杨文瑞则表示,“尽量不去看病,也看不起病。一家五口人,有小病就在家找点药吃,尽量不到医院花费。”一年30元的参合费用,对他来说并未看到太多实惠。   住院报销比例低看病只选便宜药   在用药方面,农民看病也体现了明显的用药选择趋向。“尽量选择国产药,进口药太贵,住院看病对农民和打工一族来说很难承受。”海淀温泉镇村民李秀荣说。她的父亲患有脑梗塞,一年的输液费加用药大约花费3000元到4000元。   对年收入约1万元的李秀荣来说,住院看病不到万不得已不用“贵药”。她计算,住院费用如果3000元,按30%的比例报销也只有900元,她宁愿不住院,尽量选便宜药。   全市6个区县门诊看病不予报销   根据海淀区卫生局抽样分析,测算74名海淀区达到最高补偿金额的患者家庭卫生支出,每一户农民按3名成员计算,家庭年平均收入约3万元,其所支付的医疗费用约占家庭收入的232%,平均约7万元,远远超过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的临界标准。   在海淀区参加合作医疗后,门诊就医不能报销,大病住院花费在3000元至1万元报销30%,1万元至3万元报销35%,3万元至5万元报销40%,花费5万元以上也只能报销50%,封顶线4万元。显然,最高报销3万元的标准对于缓解农民因病致贫的力度远远不够。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农民门诊看病不能报销不止在海淀一个区县。市卫生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市13个区县中有6个区县实行大病统筹,门诊不予报销,其他区县门诊报销比例也很低。由于各区县设置的起付线较高,使大多数农民无法报销,部分困难农民放弃住院治疗。一位村长向记者反映,总补助资金中绝大部分投向了住院,但住院患者占参合人数比例很低,导致少数人使用了大部分的补助资金,因此农民们盼望着“新农合”的起付线、报销比例设置能够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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