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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手术只花3281元——看岳阳县“新农合”如何实行单病种限价
时间:2009-10-23 16:35:28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个案展示:7月5日上午,骄阳似火。岳阳县公田镇卫生院副院长彭志龙提着医药箱,急急忙忙赶往甘田乡甘田村洞下组村民李海香家做回诊。   48岁的李海香正坐在轮椅上,见到彭医生,高兴地叫老伴出来招呼。彭志龙蹲下来,仔细查看他手脚上的手术切口。   李海香患类风湿关节炎已经快20年了,饱受病痛的折磨。由于困难,他一直硬挺着没去医院彻底治疗。2003年,病情突然恶化,右脚两个脚趾开始破皮、腐烂,最后在岳阳市一家大医院做了两趾截除手术,住院29天,花了9000多元。由于病情贻误太久,右脚其余三趾也开始慢慢腐烂。苦于无钱治疗,他经常痛得死去活来,最多买点中药消炎。   2006年,岳阳县开始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李海香在全村第一个交费“参合”。当年2月2日,他到公田镇中心卫生院将右脚余下的病变三趾截除。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岳阳县对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实行单病种限价,他的这种手术,限价仅为2500元。他住院28天所有费用居然只有2556元(含自费项目)。11月23日,他的病情继续恶化,又在卫生院截除了右手3指,花费1223元。今年1月4日,他右脚又并发脉管炎,由彭志龙主刀做了右下肢截除手术,也仅仅花费3086元。三次手术,李海香累计得到了3584元补偿金,实际支出只有3281元!   “如果没有合作医疗,我很可能活不到现在了!如果这个好政策再早点,也许我的右脚就可以保住了。”看着空荡荡的右裤管,李海香在感激的同时,又略带着些许遗憾。彭志龙也感慨万千:“是啊,医生能救的人是很有限的,但是一个好的惠民政策却可以救千千万万像李海香这样的人!”   试点思路:岳阳县通过对县内25家医疗机构常见病种及医疗费用的调查,并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单病种费用限额标准,对110种常见疾病实行单病种收费限额。规定“参合”农民出院费用如未达单病种限价标准,则按实际费用补助结算。超出限价标准者,其增加部分的补助则由院方承担。如确因病情需要超过控制标准的,还可以实行费用申报制。   一年多的运行,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明显下降。如腹股沟斜疝手术,以前收费为1200-2000元不等,现在普遍控制在1200元以下。同时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今年头6个月统计表明,该县乡镇卫生院的次均住院费用仅为734元,县级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为1307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2。   单病种限价给农民带来了极大实惠,农民“参合”积极性空前提高。2007年全县参合率达到72.9%。参合农民中有15090人次得到补偿,同比增长212%。累计补偿经费840多万元,同比增长292%。   一句话点评:科学管理心思正,降低费用有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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