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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新农合提高比例拓宽范围简化程序惠及居民
时间:2009-10-23 16:36:1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8月30日上午10点,芝罘区只楚街道办事处南上坊居委会居民马忠强在只楚医院领到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的9700元钱。   据悉,芝罘区新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调整方案的正式实施,将使该区5009人得到合作医疗二次补偿。   在补偿比例方面,参合居民在本街道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提高到30%;参合居民因病住院的,在街道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在原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15%,平均实际住院补偿比为45%;在区级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12%,平均实际住院补偿比为40%;经批准到市级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在原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2%-3%,平均实际住院补偿比为30%;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限额由10000元提高到20000元。   补偿范围也有所调整。芝罘区新农合试点调整方案将中草药和中医治疗方法以及结核病、精神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补偿范围,按40%的标准执行,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居民的受益面。   为了方便参合居民就医,芝罘区在区内定点医院之间取消逐级转诊。凡参合居民因病需住院的,只要凭合作医疗证在区内8家定点医院可自主选择就医;需到市级医院住院的,由所在医院开具证明后就诊;如需急诊的,可直接到市级医院救治,3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所在街道定点医院补办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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