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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对母女的命运与新农合制度的实施
时间:2009-10-23 16:36:5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近日,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八仙筒镇黄花筒村见到纪云山时,他正在新建的砖瓦房旁边侍弄园子里的蔬菜。 陪同记者采访的奈曼旗卫生局副局长师广福说,老纪的脸色比以前好看多了。老纪笑呵呵地说:“咱不敢相信还有今天!”接着,他讲起了自己妻子的悲惨遭遇以及女儿的幸运,以下是他的自述—— 1993年我妻子赵艳玲怀孕。发现她心脏不好后,全家人都担心孩子和大人性命难保。不过,她总算闯过了难关,生下不到2公斤的女儿。 听说到北京做个心脏手术,她就没事了,可家里一下子拿不出6万多元的手术费。为给她治病,我借了4万多元钱,最后连一分钱也借不到了。1999年正月,她走时还不满30岁,把7岁的女儿纪淑丽留给了我。 妻子走后,我便开始担心女儿,因为她从来不像别的孩子那样活蹦乱跳的,整天咳嗽,浑身没劲,经常上一半课就跑回家。 2005年我带女儿到医院检查,结果让我傻了眼——女儿患有遗传性心脏病。妻子治病欠下的债还没有还完,没想到我又遇上这样的灾难。 坚决不能让女儿像她妈妈那样病死!我好不容易借到3万元钱,带孩子到沈阳一家医院做了手术。 手术比较成功,女儿休学一年后身体基本恢复。可是,沉重的外债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在我最困难的时候,镇上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人来看我,他们说,由于2004年我花10元钱参加了新农合,现在可以拿着女儿的住院发票去报销。 说真的,我不相信农民住院还能让公家报销。就算能报销,估计也报不了多少。我半信半疑地来到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我拿到了8000元的住院补偿金,我属于特困户,还拿到了6000元的民政医疗救助费。 拿着1.4万元钱回到家,全村人与我一样,这才相信了新农合制度真能给农民解决困难。如今,村民和我都主动缴纳参合费。 小淑丽今年上初一,前几天她参加学校运动会,跑了1000米。看着她能和其他孩子一样上学、嬉闹,我再苦再累心里也乐,这孩子赶上了好年代,比她妈妈的命儿好多了…… 小淑丽与她妈妈两代人的不同命运,反映了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前后的不同境况。像小淑丽一样,到2006年底,已有193.21万名参合农牧民享受到医疗基金补偿。 2004年,内蒙古农牧区第一批7个试点旗县开始推行新农合制度,2005年试点旗县扩大到12个,2006年全区试点旗县再扩大到39个,农牧民参合率提高到82.3%。 据悉,2007年内蒙古新农合制度将100%覆盖全区农牧民人口,参合率达到84%。 为提高农牧民群众对新农合制度的认识,给农牧民带来更多实惠,内蒙古各地卫生部门简化报销程序,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证通”制度以及现场报销制度,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牧民就诊实行优惠。针对补偿标准低、基金沉淀多和受益面小的问题,各地区将大病报销起付线降低到100元至300元,封顶线提高到1万元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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