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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柱2万外地民工可就地治病并获补助
时间:2009-10-23 16:37:0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9月24日下午,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人民医院、东莞市水电三局医院先后签约。从10月1日起,在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务工的2万多名石柱籍农民工生了病,可凭本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在这两家医院治病并获得补助,其最高补助可达1万元。 石柱县有52万人口,现有11.6万名农民常年在外务工,其中以东莞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就有2万多名农民工,几乎占了该县外出农民工的1/4。按以往规定,在外农民工生病住院后必须手持医疗单据回到石柱,等完善所有审核手续方能享受补助,农民工感到很不方便。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为农民工服好务,石柱县决定在农民工务工集中地点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农民工就近看病并获得补助。首个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设在珠三角地区的广东省东莞市。 从今年10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石柱籍农民每年每人只需在务工地交10元费用,生病后就可直接在东莞市定点医院看病住院,而定点医疗机构只需将患病农民工的看病单据通过网络传到石柱,经石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审核后,每月月底按时将补助划拨回定点医疗机构,患病农民工就可在当地领取相关补助。 据介绍,10月1日至12月31日,东莞市塘厦镇人民医院和东莞市水电三局医院将同时作为石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进行一个季度的试点运行。从2008年1月1日起,石柱县将根据试点运行情况,正式确定其中一家为该县在珠三角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据了解,石柱在农民工集聚的外省地区设立外出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这在我市各区县中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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