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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合作医疗结报实现全市联网
时间:2009-10-23 16:37:0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我市合作医疗结报实现了全市联网,也就是说嵊泗县、岱山县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渔农民,在舟山市人民医院住院的,出院结账时即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完成报销结算,直接获得补助。我市成为全省最早全面实行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的地市。 8月5日,随着岱山、嵊泗两县经办机构与舟山医院相继完成联网,我市已全面建成所有县(区)经办机构与主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所属范围内县(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在全省各地市中率先实现市、县(区)、乡镇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报,参加人员在已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凭本人合作医疗磁卡、身份证等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补助。但以前未联网时,渔农民出院后必须凭身份证、合作医疗卡、医疗费用清单、费用票据、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到区农医办进行审核后按规定结报,手续复杂。 今后,参合住院病人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获得补助,既规范了管理,又大大方便了参合人员。据介绍,下一步,市卫生局将计划建设市级信息化管理中心,构建市、县(区)两级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利用现有的市、县区、乡镇三级网络,实现参合人员在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住院和门诊的实时结报。 据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自普陀区、嵊泗县作为全省第一批试点县(区)实施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以来,至2005年10月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全市所有的县(区)、乡镇(街道)和村,是全省最早全面实施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市。我市一直重视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县(区)经办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将实行信息化管理作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信息化建设与合作医疗制度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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