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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厅制定四项措施农牧民看病就医有保障
时间:2009-10-23 16:37:1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新农合基金不能出现任何差错,一定要把农牧民的钱原原本本地用在农牧民看病就医上。”10月6日,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   据了解,为了切实保障参合农牧民利益不受损害,省卫生厅制定了四项措施,这四项措施是:严格工作考核,将制度运行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建立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定期严格考核和评估运行效果,并通报结果;严格监督,实行费用补偿、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情况公示和信息发布制度,聘请农牧民组建农牧民监督员队伍,使合作医疗运行始终处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严格工作纪律,费用补偿坚持实行三级审核和公示制度,做到财政管钱不用钱,卫生用钱不见钱,银行见钱不管钱,定期对账,保证基金安全运行和专款专用;严防工作漏洞,制定了《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为处理规定(试行)》,严防编造、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截留、转移、挪用、挤占新农合基金,逃避基金监管,或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反新农合制度的各类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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