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农合补偿标准实行“八统一” “一张图纸”体现合理公平
时间:2009-10-23 16:38:0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同样是参合农民,在甲县住院补偿标准可能不足医药费的20%,而乙县可能接近40%,这种情况在安徽省将彻底改变。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在现有的参合费用统一、筹资标准统一的前提下,对全省100个参合县、市、区实行了“一张图纸”操作,在8个方面实行标准统一,进一步实现新农合的合理公平。
新农合从2003年试点开始,一直以县为单位操作,各参合县都制订了自己的实施方案,补偿标准存在差距。安徽省政府领导认为,在新农合发展到全面覆盖的阶段,全省应当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方案,以免各县因方案不一导致补助差距过大。为此,安徽省卫生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全省统一的实施方案。该方案集中体现了统一补偿模式、统一起付线和封顶线、统一补偿比例、统一实行保底补偿、统一逐步取消家庭账户实行门诊统筹、统一慢性病病种和补偿办法、统一规范二次补偿和健康体检、统一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等“八个统一”。
安徽省规定:新农合住院起付线为乡镇卫生院100元、县级医院300元、县外协议医院500元、县外非协议医院600元;住院封顶线为3万元;补偿比例乡级医院为60%、县级医院为50%、县外协议医院为40%~50%;保底补偿为不低于20%;住院分娩补偿正常产200元、手术产300元。该“图纸”还对门诊统筹、慢性病补偿、健康体检、二次补偿以及其他补偿制定了统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