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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严防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操作
时间:2009-10-23 16:38:4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未经患者及其家属签名认可的目录外用药,患者可以拒付费用。记者昨日从安徽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出台一系列规定,严防新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等行为,“攫取”农民的“救命钱”。   日前,我省组建了一支督察专家队伍,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在用药、检查和收费等方面进行深入检查。安徽省合管办多次组织专家对审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有群众举报的、医药费用较高的、医药费用增长较快的20多个县的40余家医疗机构进行暗访,发现了一些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的现象。   为保障农民“救命钱”的安全,我省出台“六条禁令”:禁止滥用药、滥检查、乱收费、造假处方、记假账、开假发票。此外,安徽省合管办还做出三项规定:拒付不合理费用,经对住院病例抽样审查和鉴定,凡不符合病情诊疗需要的项目经费和虚假医药费用不予结算,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未经病人及其家属签名认可的目录外用药,病人可以拒付;严格控制医疗机构目录外用药比重——乡镇卫生院不得超过5%,县级医院不得超过10%,省市级医疗机构不得超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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