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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对新农合补偿方案做出第四次调整
时间:2009-10-23 16:38:5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近日,河北省迁安市对新农合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这是自2003年这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对补偿方案做出的第四次调整,参合农民将得到更大的实惠。 “一扩两降四提高”。具体是指:一扩即扩大慢病补偿范围,将各种心脏病合并慢性心功能衰竭、高血压Ⅲ期高危及高危以上、慢性中及重度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失代偿)、肝硬化、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恶性肿瘤放化疗、血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伴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活动性结核病9种慢性病列入了慢病报销范围,至此,慢病报销种类达到19种。两降即将县级住院起付点由原500元降至400元,市级住院起付点由原2000元降至1500元。四提高即提高封顶线,封顶线每人每年由原17000元(包括住院补偿、特殊慢病门诊补偿)上调至30000元,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住院补偿、特殊重大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和住院二次补偿等),将乡级住院补偿比由原60%上调至70%,县级住院补偿比由原40%上调至55%,市级住院补偿比由原40%上调至45%。此外,还将按照上级精神,在确保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的前提下,适时根据基金节余情况对当年获得大病补偿的参合农民进行二次补偿。 (作者单位:迁安市卫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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