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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展医疗救助与新农合等同步结算试点工作
时间:2009-10-23 16:39:5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河南省部分县(市、区)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试点县(市、区)的民政、财政、卫生、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资金的筹集与核拨、审核与监管,结算系统的衔接与共享,形成平台共用、信息共享、服务一体、监管统一的工作运行机制。   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有助于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健全医疗救助机制,发挥医疗救助制度功能,提高全省医疗救助工作水平。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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