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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农民借别人“医保”看病被判半年
时间:2009-10-23 16:40:2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铁岭农民向他人借医疗证冒名顶替看病 骗取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 自己的医保卡(证)千万别随便借人使用,否则你有可能会触犯法律;同样,借用他人医保卡(证)看病,也有可能触犯法律。 铁岭农民刘亮患病后,向同村张广林借用“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冒名顶替报销治疗费用。结果,二人都因“诈骗罪”被判刑。 借者、出借者都被判刑 去年5月25日,铁岭农民刘亮因病到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住院治疗,治疗费用总计2万余元。 在此期间,为了报销医疗费用,没有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刘亮,向同村村民张广林借来“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然后以张广林的身份入院治疗。 两个月后,刘亮又是以张广林的身份,报销医疗费用7032元。 今年4月,刘亮冒用张广林身份骗取医疗费用一事被人举报。昌图法院审理后认为,刘亮、张广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共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7月2日,法院一审判处张广林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刘亮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这也成了我省首例“借用他人医保卡非法报销医疗费”被判刑的案件。 骗保大多发生在异地就医 昨日,记者从铁岭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了解到,铁岭市在2005年启动了以“大病统筹、互助共济”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该制度个人仅需缴少量费用,其余由政府补贴,而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众,则全部由政府承担。 该办公室王科长告诉记者,铁岭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基本情况在铁岭市内各医院都已上网,参保的农民在医院看病时,医院都会进行报备,在结算时发现是冒名顶替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医院自己承担。因此,医院在遇到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时会仔细审核。 同时,报销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将在所在县进行公示,报销1000元以上的将在所在乡进行公示,对于不实情况,群众可进行举报。 但王科长也表示,目前的漏洞主要出现在铁岭农民去外地看病,拿着当地医院的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出院记录及借来或骗来的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合作医疗卡回铁岭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报销费用。 别存侥幸心理借医保卡用 随后,记者走访了铁岭县医院、铁岭市医院等大医院。 铁岭县医院大厅里张贴着醒目的告示,上面写着“医患不准合谋骗取合作医疗基金,一经发现除追缴被骗取的全部资金,还将处以十倍罚款,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收缴其参合资格,数额较大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铁岭县医院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持农村合作医疗证来看病报销的人员,医院审核较严,目前尚未遇到冒名顶替者。 在铁岭市医院,负责人介绍,医院没有发现冒名顶替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但每个月总能有三两名冒名顶替医保卡的患者。该负责人说,一些病人明知医保卡不能借用,可为了多报销医药费仍抱着侥幸心理,有的病人被发现后直接走人,有的重新挂号看病,还有的求医生“帮帮忙”。 记者了解到,不单单是“农村合作医疗证”不能外借他人,城镇居民医保卡也不能出借给他人使用或将本人医保待遇转给他人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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