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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新农合个人缴费增加到20元 明年开始实施
时间:2009-10-23 16:40:28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2008年7月10日上午,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介绍抗震救灾卫生防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卫生部等继续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 农民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由过去的10元增加到20元,您刚才提到,如果有一定的困难,那么个人缴费可以先不变,可以让财政补助先到位。这里的意思是指财政补助是90元还是80元?另外,各地有没有因为个人负担加重而退出新农合的现象,如何有效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针对记者提出的问题,毛群安说:“新农合经费方面,过去筹资水平为每年每人50元的时候,各级政府拿40元,个人拿10元;翻番以后达到100元,是指各级政府拿80元,农民个人交20元。现在还没有到达100元,所以农民2008年参加新农合仍然交10元,明年再交到20元,这时就达到了100元。” 谈到有没有农民在参加新农合后又退出的情况,毛群安介绍,从卫生部掌握的情况看,这几年不但是参加新农合的县、市、区在扩大,而且参加新农合的比例也在上升。截止到今年3月底的统计,参合率已经达到91%。为什么还没达到100%,毛群安解释,这是因为有一些农民户籍在农村,但是他多年在外打工,也许已经参加了城市医疗保险,所以就没有再在农村参加合作医疗。只要宣传到位,让农民群众了解新农合政策,那么应该参加新农合的就应该基本都参加了。 毛群安指出,因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政府投入为主,所以通过这几年新农合的开展,农民群众也看到,参加新农合之后患病有保障,可以降低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同时,在农村开展医疗报销的费用公示,也许本人没得病,但是也可以看到身边的或同村里有发生重大疾病的人,得到了较高额度的费用报销,这也可以使农民群众互助共济的意识不断加强,所以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以及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都在不断提高。经济困难的群众还可以通过医疗救助方式,帮助其支付加入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并对自付部分给予补助。 毛群安最后强调,只要相关部门在组织过程中,在费用报销过程中,以及基金安全运行中做好工作,农民的参保积极性是会保持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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