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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
时间:2009-10-23 16:40:5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自今年10月1日起,该省将在17个县(市、区)启动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工作。试点县将从当年筹资总额中划出20%作为门诊统筹资金,用于对参合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和慢性病门诊费用的补偿。该省希望通过门诊统筹的方式鼓励参合农民及时就医,提高门诊利用率和扩大新农合受益面。   甘肃省规定,门诊统筹基金来源于参合农民个人缴费和新农合统筹基金,并按11比例筹集,原则上从提取风险基金后的当年筹资总额中划出20%。参合病人到普通门诊就诊,由定点医疗机构当场垫付应该补偿的门诊医药费用。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和补偿额度由各县根据情况测算而定。慢性病门诊费用先由患者全额支付,然后按规定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该省要求各地通过核定定点医疗机构的次均门诊费用和门诊人次上限,确定门诊统筹费用定额,以控制分解处方、开大处方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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