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贵阳南明区新农合实行“两公开”
时间:2009-10-23 16:41:1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从本月起,南明区26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实行药品、诊疗价格和住院费用“两公开”,凡定点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过度医疗且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资格且5年内不能再次申请。   据介绍,该区日前正式下发了《南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照此规定,今后区内26家定点新农合医疗机构必须实行常用药品价格、诊疗项目及价格、报销范围及补偿比例公开;住院期间费用公开,告知每天发生的医药费。对诱导参保农民过度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定点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过度医疗且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5年内不能再次申请成为新农合作定点医疗机构。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