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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探索实施次均住院医药费限额,保护参合农民利益
时间:2009-10-23 16:41:1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2008年以来,广安市为了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参合农民的负担,在部份区市县探索实施了次均住院医药费最高限额,即制定不同级别定点医院的次均住院费用最高限额标准,以一个季度、半年、全年为计算单位,对超过或连续超过最高限额的实施处罚,对责任人员实施处理。同时为了防止住院率攀升,还制定了住院率最高限额,根据参合人数、门诊人次数制定了不同级别、类别医院的住院率最高限额。通过这一措施的实施,较好地控制了医药费用的增长。1—8月,全市次均住院费用仅比2007年增长38.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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