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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
时间:2009-10-23 16:41:4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让广大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在新一轮缴费年度来临之际,从本月开始,我市将再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每人增加20元,使全市参合农民的平均筹资标准达到164元。有条件的涉农区县可适当提高标准。   近年来,本市大力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从2003年起,率先在全国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过5年的探索与实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本市12个有农业区县全面铺开,地域上实现全覆盖,参合农民达到350多万人,人均筹资水平超过144元,农民每年只需交纳40元就可享受全年的医疗保障。参合率和筹资水平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目前,除了“大病统筹”外,很多门诊常见病也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如今,“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难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且已成为天津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成功实践。“一天一角钱,全年看病不犯难”已成了村民们的普遍感受。   据了解,从本月起,新一轮参合年度已经启动,参合农民现行医疗待遇保障政策不作调整,新农合家庭账户的划入金额和比例,按照所在区县原政策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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