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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新农合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
时间:2009-10-23 16:41:4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随着新农合制度在我省的全覆盖,违反新农合政策规定、侵害农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建立新农合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登记制度,以多种形式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管理中心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公开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畅通监督渠道。群众通过信件、来电、来访等方式的举报,受理人要做好登记、编号,认真填写《新农合群众投诉举报登记表》。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对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能立即答复的应及时答复。一般问题,经调查核实,事实清楚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答复,并将答复处理意见登记在册备查。重大问题要及时呈报,按照《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违纪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认真组织查处,30个工作日内作出调查处理结果。 办理举报案件时,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凡泄密者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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